Friday, December 31, 2010

我国民航明起免征支线航班机场建设费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免征支线飞机执飞国内支线航班机场管理建设费。该政策将对优化我国支线航空发展政策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规定,此次纳入免征范围的支线机型包括国产新舟60 、CRJ200在内的8种支线飞机。这些支线飞机执行的航班涉及航线844条,连接29个省(区)的129个机场(其中:中西部省份占64%,吞吐量 200万人次以下的中小机场占71%)。预计每年将有近1000万旅客受惠于此项政策。免征政策重点向中西部、老少边穷等经济不发达地区倾斜,向小机场倾斜,向中短途航线倾斜,使得广大偏远地区群众能够以更低廉的成本享受航空消费,充分体现了民航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普遍服务的理念。免征政策亦是航空运输领域改善民生的新举措,它将有效促进欠发达地区民航服务水平的提高,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免征政策的实施将会有效促进我国民航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当前,我国支线航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支线客座率低、收益差,航空公司运营、培育支线的意愿和动力不足。免征支线航班机场建设费后,旅客出行成本降低将有效刺激支线运输消费,扩大市场需求,提升支线运输盈利水平,促使航空公司加大对连接中小城市航线的运力投放。同时,在支线运输市场需求拉动下,进出支线机场客流亦会明显增加,机场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大幅度提高。因此,免征政策对于促进我国支线航空发展,完善航线网络布局,提高航空运输的通达性和通畅性具有积极意义。

  近几年,民航局联合财政部陆续出台了多项扶持支线航空发展的财经政策,包括支线航空补贴、中小机场补贴等,从实施情况看,政策效果明显、业内反响良好。此次出台的免征政策将与先前政策协同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支线航空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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