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良性互动的社会大调解工作格局,北碚区人民法院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并将其与便民诉讼网络进行整合,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诉讼之外,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模式初步形成。
联合调解:
创建调解新形式
在北碚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旁,有一间20多平米的房间布置得简洁温馨,这里既看不到法官的审判台,也看不到原告被告标牌。
它就是已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和工作平台的联合调解室。联合调解室的基本职能是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接受人民法院的邀请,协助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或指导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
到北碚区法院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凡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当事人咨询或向法院送交诉状时,立案法官往往会向当事人介绍人民调解机制的特点和优势,在尊重当事人对纠纷解决途径选择权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先到联合调解室进行调解。联调室受理后,会及时自行组织调解或交由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
委托调解:
形成调解新合力
北碚区法院在实践中,紧紧抓住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点,借助法院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的力量,探索建立了委托调解、协助调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仅最近一年,该院就委托调解135件,邀请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力量协助调解286件,大量矛盾化解在了基础,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在一起征地补偿纠纷案中,郑某因对征地补偿金额不满,阻挡国家重点工程施工,施工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排除妨碍,并要求郑某一家赔偿损失。北碚区法院受理案件后,邀请当地职能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协调处理,最终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地化解了一起可能引起上访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和政府部门都非常满意。
指导调解:
实现调解新突破
北碚区人民法院积极拓展诉讼调解职能,不断通过案例指导、示范指导和个案指导,加大指导人民调解力度,着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
为及时弥补人民调解组织在法律适用能力上的普遍不足,快速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个案处理能力,北碚区法院针对人民调解经常遇到的婚姻、家庭、土地、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编写了一系列类型化的审判、调解案例,对人民调解组织提供类型化的指导,从而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组织的个案调解能力。
除案例指导外,北碚区法院还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为人民调解组织提供现场示范指导。该院定期或不定期选调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到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开展巡回审判,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旁听案件审判,并在庭审结束后与人民调解员一起就案件进行分析,总结交流经验,实现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
对于人民调解组织正在调解的案件,必要时法院则派指导法官向人民调解组织提供法律、调解方案等方面的指导,促进案件调解成功。一次,一名女子在当地旅店内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死者家属提出了50万的赔偿要求,而旅店只同意赔偿18万元,当地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之中。丧者家属共20多人的情绪十分激动,事态随时可能扩大。为尽快化解矛盾,北碚法院指派法官指导调解,最终促使双方以29万元的赔偿达成了和解,防止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司法确认:
巩固调解新成果
今年7月21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到王粤(化名)家。她的丈夫在煤矿井下作业时,遭遇煤壁顶端片帮事故不治身亡。今年40岁的王粤上有73岁的老母亲,下有4岁的小儿子,丈夫的去世,家中失去了主心骨,其悲痛之情可想而知。
在丈夫的死亡赔偿事宜上,由于与煤矿方面赔偿数额差距悬殊,几次协调都以失败告终,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步升级,矛盾一触即发。
正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当地调委会主动介入。经过三天艰难的调解,双方各自让步,并达成赔偿32万余元的赔偿协议。
为避免对方反悔,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王粤又在当地司法所所长的指导下,主动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北碚区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迅速派法官上门立案,并立即启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第二天便依法出具了司法确认文书,并督促被告将协议约定的所有赔偿款项全部兑现到位。
至此,当事人没有花一分钱,一起重大社会矛盾在人民调解员、便民诉讼联络员和法官的通力配合下,通过便民网络平台、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机制得到了圆满化解。
据北碚区法院领导介绍,所谓“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就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非诉讼调解组织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协议内容合法,就可以出具法律文书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院领导介绍说,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与便民诉讼网络结合起来,利用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纵向便民诉讼网络和部门联动的扇形工作面的网络优势,贴近矛盾发生源,这样既可发挥人民调解效率高、当事人参与力度大、定纷止争效果好的优势,同时又满足了部分群众希望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避免对簿公堂的现实需求,真正确保了案结事了,实现便民、利民、惠民,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丁全平)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