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勤 通讯员 蒲昌迅)前日,荣昌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在当地政法委的主持下,该院与当地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实施办法》,对在押人员实现有效管理。
据悉,该评鉴制度将在押人员个人考评基础分为100分,实行加分和扣分制。该制度规定,法院在量刑时,将考虑在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表现,并在原判决的基础上,在3个月的幅度内,酌定从轻或从重处罚。目前,市检察院调研后表示,该办法可适时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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