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彼此交换,“艳照”广为流传
“最近,‘人体私拍’被炒得比较厉害,风声紧,我们的活动也隐蔽了。”在南希的帮助下,记者跟着她的一个朋友来到位于北京昌平区回龙观的一个“私拍”点。这是一处看上去很普通的住宅。如果不是有熟人带路,记者根本找不到。
记者到的时候,那里已经在为拍摄作准备了。3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内,因摆设简单而显得很“空旷”。房间中央有一个大约2平方米的小高台,斜上方架有摄影灯,周围也有几个支架和反光板。除“人体模特”和组织者,其他参加拍摄活动的人都要交钱,生人400元,熟人300元。房间里有21个男性,年龄大多在40岁左右。其中15个人手里端着相机,6个人是旁观者。他们是在某处集合后,被组织者带到这里的。
一个身高1.6米左右、大约20岁的“模特”,正在往身上涂抹橄榄油。趁这个工夫,记者与几个摄影者闲聊起来。一个自称姓崔的男子告诉记者,他是一个摄影爱好者,“摄影既陶冶情操,也锻炼身体,还能交到很多兴趣相投的圈中好友,互相切磋技术”。一位姓齐的男性没有带相机,是个“旁观者”。他说,他是从珠海来的,以前在那里也参加过类似的活动,这次是被朋友带着来“见识见识”的。
很快,模特“小米”已准备就绪。她穿着黑色的小坎肩和短裤,披戴着一条纱巾。在小高台上,她机械地摆起了各种造型。这个女孩儿长相平平,但身材很好,抹过橄榄油的皮肤是棕色的。一开始,摁快门的拍摄者还很“稀疏”。约摸过了20分钟,小米把坎肩脱掉,将半透明的纱巾随意地搭在身上,摆出更多的造型。又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全裸上阵。
记者注意到,小米几次趴在地上摆造型时,几个拍摄者不是从侧面或正面去拍摄她身体的曲线,而是纷纷跑到背后去拍摄臀部。有几台专业级别的相机,更是用长焦镜头对准她的“关键部位”猛拍。一时间,工作室内的快门声此起彼伏。
拍摄过程中,有几个“摄影师”不断用充满挑逗性的话语相互交流,但几乎不与模特进行沟通。当看到小米在摆造型时用手遮挡私密处,他们才会异口同声地与小米“交流”:“把手拿开!”
两个小时的“群拍”终于结束了,上千张“艳照”就此诞生。没有人会过问这些照片的流向。私下欣赏?网上流传?切磋交流?一切都有可能。一位圈中人士告诉记者,通过彼此交换,此类“艳照”广为流传——很多发烧友的收藏量达上百套,每套数百张!另有知情者透露,在北京,这样的拍摄点有很多。
“摄影师”加钱的话,一些“模特”也提供性服务
在其他一线城市,“私拍”现象出现得更早。今年上半年,在江苏卫视的大型婚恋节目《非诚勿扰》中,一个名叫闫凤娇的女孩儿一炮走红。然而不久,网上陆续出现了不少她的裸体“艳照”,尺度之大让人震惊。“人体私拍”的真相就此浮出水面。闫凤娇自称她是受胁迫才拍摄这些照片的。然而,网友们更相信她是一个“人体模特”。
2009年春天,上海有个叫“虹”的组织者,拉开了色情拍摄的序幕。在她组织拍摄的照片中,一个绰号叫“小野猫”的模特,几乎从头到尾都是在展示私密部位。靠着色情拍摄,“虹”从一些“摄影师”那里收取了大量的“门票费”,生意异常红火。当时,闫凤娇就在上海做模特。她的“经纪人”托尼也从“虹”的“创意”中看到了商机,便和一个网名叫“时光”的人,在酒店里组织所谓的“人体拍摄”。两人各有分工——托尼负责提供“模特”,时光在网上组织“摄影师”来拍摄。网上流传的包括闫凤娇在内的很多“大尺度照片”,就是从他们手里流出的。
有人说,上海的“人体摄影”更像是“人体摄影发廊”,早已乌烟瘴气。为了拍摄“大尺度照片”,有的“摄影师”特意携带长焦镜头,专门拍摄模特身体的私密部位,或者近距离围着扒开大腿的“模特”拍摄,镜头的焦点就是模特的私密处。据记者了解,上海的“摄影爱好者”只要花1200元,就可以拍到此类照片。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此类拍摄活动的组织者,通常是在网络论坛上“招募”拍摄者进行“群拍”;而“私拍”活动大多是由拍摄者私下约定的。据透露,在广州、上海等“私拍”活动最活跃的地方,如果“摄影师”加钱的话,一些“模特”也可以提供性服务。
据知情者透露,在一些大城市,“人体私拍”已经成为一个包括“模特”、经纪人、“摄影爱好者”在内的完整的地下产业链。组织者往往会在周末安排8场“群拍”活动,每场都能稳赚1000元左右,每个月的收入可达三四万元;如果是拍摄知名“模特”,每小时的收费就能达到1万元。而“私拍”给组织者带来的收益,会高出很多。此外,组织者还会将照片卖给国外的色情网站和人体杂志,从中获利。
“艺术和淫秽之间只隔着一层窗户纸”
对于“人体摄影”圈的乱象,难道国家就没有办法监管吗?北京北方律师事务所的谭爽律师告诉记者:“法律目前对‘人体私拍’还没有禁止性的规定。被拍摄者有权处理自己的肖像权,把自己的裸体肖像提供给他人进行拍摄,在法律上并没有被禁止。即使被拍摄者收了一些钱,也只能算是道德问题。但如果被拍摄者是一人对多人,有固定场所,有固定收费,并以此为业,就应该被法律惩处。人体照片出现在有刊号的出版物上、专业的摄影论坛上或在特定的专业人群中交流,是不违法的。如果照片被传播到网络上,由于网络使用者中有很多青少年,从《民法》上讲,这就构成了对他人权利的侵害。”
对裸体照片上网后的影响,谭爽律师表示:“把个人照片传到网上,本身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但裸体照片涉及到它是不是淫秽物品的问题?如果属于传播淫秽物品,有关人就将承担法律责任。”“艺术和淫秽之间只隔着一层窗户纸。照片是为了展示艺术美,还是为了展示性器官,要让观看者去判断。第一眼看见照片的人感觉到的是美,还是勾引人的性欲,这是主要的判断标准。对此,应由专门鉴定机关负责鉴定,并提出鉴定意见。”
对于在“人体私拍”过程中出现的性交易,谭爽律师认为:“那就简单了,属于卖淫嫖娼。‘人体私拍’如果达到一定程度,捅破了艺术这层窗户纸,是可以被处罚的。这在法律上没有障碍,可以往‘淫秽表演罪’和‘聚众淫乱罪’上靠。”
根据谭爽律师多年的从业经验,如果现在将此类案件送交检察院,“网上的图片很可能被定为淫秽物品,上传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人体私拍”现象痛心疾首:“‘人体私拍’体现了拍摄者的偷窥欲。网站属于公共空间,这些照片被传到网上,就属于传播淫秽物品。中国传统价值观讲究‘非礼勿视’、‘非礼勿言’和‘非礼勿动’。自己观看裸照,属于低俗的行为;传到网络公共空间影响他人,属于违法。公安部门应该长期、持续地打击这种传播色情图片的行为。”
夏学銮教授认为,色情和艺术之间“必有分寸”,文化艺术监管部门应当尽快对此作出明确的界定。在他看来,艺术院校的老师、学生,在专业的艺术课堂、布景下,用专业眼光进行人体艺术摄影,才可以叫做艺术创作。“今天的中国人体摄影界可谓是乱象丛生,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去拍,什么人都能组织去拍,什么人都能当裸体模特,去参加人体摄影活动。我觉得这可以说是色情活动。”
夏学銮教授还认为,之所以会出现“人体私拍”产业,与社会上的“庸俗”、“低俗”和“媚俗”之风密不可分。“现在,整个社会都有些喧嚣浮躁。社会的评价体系包括舆论导向,都在走向娱乐化、性感化。媒体只顾追求感官刺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网络媒体不应该成为这些东西的传播载体。所有媒体的负责人都应把好关,不能只追求点击率,否则就会让更多的人产生靠色情赚钱、赚名利的想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公安机关已注意到“人体私拍”现象,可能会对其进行一次集中打击。而其他一些大城市的公安机关,也准备采取一些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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