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贾远琨
在采访中,有专家提醒,伊春空难的善后处理应汲取包头空难、釜山空难和大连空难的教训,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布空难的基本信息;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方;尽快明确赔偿标准和数额。
“首要问题是及时、准确地公布信息,其中包括空难的基本信息和事故原因。”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郭建军告诉本刊记者,空难的基本信息包括航班和飞机的基本情况、旅客伤亡情况和飞机失事原因。目前,需要尽快明确的是旅客伤亡情况、旅客的国籍、旅客购买保险的情况等,为开展后续赔偿工作提供重要依据。除此以外,还需要明确空难对于地面、水面和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情况,并做好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以便善后处理。
同时他也强调,需要尽快进行事故原因分析,以确定责任方,并及时加以公布。
“遇难者和伤者的赔偿问题,往往是空难善后处理最艰巨的工作,也是最容易引起纠纷和诉讼的环节。”在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起淮看来,要想提高效率,减少纠纷,首先要明确适用法律,并综合各方面条件确定赔偿标准。
第一,明确适用的法律。张起淮认为,应根据掌握的旅客信息和飞机失事的原因确定是适用国内法还是《蒙特利尔公约》,包括旅客的国籍、飞机制造商注册地等信息。一般而言,中国籍旅客运用国内法,外国籍旅客运用《蒙特利尔公约》。
他同时提醒,如适用国内法,需考虑国内新出台的法律,以明确适用。因为今年7月1日起,《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本次事故的处理应遵循该法关于赔偿的相关规定。
第二,赔偿标准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赔偿标准的制定应遵循《侵权责任法》设定的“同机同命”“同事故同命”原则。同时,为追求赔偿的公平性,可参考“余生计算法”,并综合考虑旅客的既得利益如收入水平等,进行差异赔偿。
最后,需衡量当前国内生活水平以及物价水平等因素,评估遇难者家属的接受度,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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