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1, 2010

安徽定远县:私人粮店出售救灾粮

  政府解释为存放粮店私人行为 已责令其追回被售粮食

  中安在线讯前几天,定远县拂晓乡村民刘先生在当地一家粮店买了一袋大米,回去后刘先生发现袋子上竟印有“救灾大米”的字样,这让刘先生非常疑惑,救灾粮怎么能被公开销售呢?

  买米竟然买到了“救灾大米”

  在刘先生的家里,记者看到了其购买的“救灾米”,大袋子上清楚地印着“救灾大米、25公斤、政府采购”的字样。刘先生告诉记者,7月16日,他来到当地一家名为“农资连锁”的粮店购买大米,而这袋印有“救灾”字样的大米,正是他在该店用75元钱购买的。

  刘先生说,当自己来到商店买米时,粮店老板张红梅告诉他,店里有两种米,一种是每斤1块6毛多的外地米,还有一种是每斤1块5毛钱的本地米。由于是自家食用,刘先生选择了价格便宜的本地米。随后,张红梅带他到后面的粮仓取米。刘先生这才发现,这种本地米的袋子上竟赫然印有“救灾粮”的字样。

  

安徽定远县:私人粮店出售救灾粮

  村民购买的救灾大米

  看到这样的字样,刘先生心里有点忐忑不安。但是张红梅却告诉他没事,这些米已经卖了好长时间了,从来没有发生什么问题。听了老板的话,刘先生付完钱后,背起一袋米就走了。

  回到家后,刘先生看着这袋“救灾米”越想越不对劲,“救灾粮都是救济那些吃不上饭的穷人的,怎么能随便拿到商店里去卖呢?这里是不是有猫腻?”

  粮店老板声称“搬错了”

  为了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刘先生在记者的陪同下,再次来到“农资连锁”购买救灾大米。

  来到商店后,刘先生向老板张红梅表示,想再购买2袋救灾米。张红梅很警觉的看着跟随后面的记者,问了一句,你才买的米怎么这么快就吃完了。刘先生表示,自己上次购买的大米不错,价格也很便宜,所以再来买一些。张红梅迟疑了一下后说,现在那种大米已经没有了,可以选择购买其它米。

  对于这样的回答,刘先生不解的说,前两天还有几十袋米,现在怎么会就没有了。随后,他径直来到上次搬米的粮仓,记者也紧跟着进去。在粮仓里面,记者看见里面堆放着几十袋印有“救灾米”字样的大米。除此以外,还有几袋大米的袋子上印有“军粮”的字样。看见记者进到粮仓里,张红梅紧跟着进来说,这些米不是商品粮,不能出售。

  张红梅告诉记者,这些米是当地一位姓王的民政干部寄放在她家的,当时一共拉来了200多袋,每袋都是25公斤。“因为乡政府的房屋比较潮湿,米放久了会发霉。”张红梅说,王红军告诉他,这些米是救灾粮,如果有五保户来领取,就按照规定发放。“目前已经发放了不少,”张红梅说,自己也不想揽这个麻烦事,发放粮食还要帮别人搬,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

  记者随后问道,那为什么刘先生之前能买到“救灾米”时,张红梅竟然解释说是“搬错了”。张红梅说,当时店里面比较忙,所以叫刘先生自己到粮仓里面搬运。“没想到他竟然把救灾粮给搬走了。”

  

安徽定远县:私人粮店出售救灾粮

  数十袋大米摆放在私人粮店里

  当地老百姓称救灾粮难申请

  面对粮店老板的说法,刘先生连续用了几个“胡扯”来表示自己的愤怒。刘先生告诉记者,当地一些残疾人和五保户根本未领取过所谓的“救灾粮”。

  “我们村有许多‘五保户’和困难群众,我多次帮他们申请,但最后都没申请到。我们村民小组没一个吃到救灾粮的。”刘先生介绍说。记者随即走访了该村的一些困难家庭后发现,一名叫王纪勇的村民,夫妻二人都是残疾人,生活不便,曾多次申请吃国家救灾粮,但到现在也没吃上;另外一位名叫周国英的村民,今年已经81岁,至今也没申请到救灾粮。

  “一方面是有需要的困难群众吃不上国家救灾粮,而另一方面政府发放的救灾大米却被私自运到商店公开销售。”谈及现状,刘先生愤愤不平。

  当地政府表示救灾米买卖为私人行为

  那么本应该发放到居民手中的救灾米为何到了私人粮店里进行买卖?对此,拂晓乡党委书记郑国保介绍,救灾米是乡政府存放在粮店里的。

  郑国保介绍,今年春季,定远县民政局购买了80万斤救灾大米分发到各个乡镇,下拨到拂晓乡有3.1万斤大米。而这其中,有接近万斤的大米是供应给当地敬老院的。“由于乡敬老院正在修葺,所以该部分大米就被存放在了张红梅家的粮店。”郑国保表示,乡政府和粮店还签订了寄存合同,对存放数量和质量都进行了标注。“主要还是考虑到粮店保存条件好,米放的时间长一点不会霉烂。”

  “救灾米是不能出售的,一旦发现,严惩不贷。”郑国保说,在得知该店将救灾大米出售的消息后,乡政府要求粮店将售出的大米全部追回,不能追回的大米按市场价补充。郑国保表示,在根据合同清点好数量后,乡政府将把这些大米转到池河米厂进行保存,以避免同类事件的发生。

  县民政局将对此事展开调查

  而救灾粮是否能够进行买卖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定远县民政局局长张世标,对方表示,绝对不允许出现任何救灾粮买卖行为。

  张世标介绍,该批救灾粮是为避免在春荒期间出现粮食供应紧张而发放的。据了解,定远县处于我省江淮分界点,属于常年缺水地区,不适宜种植水稻。每年春荒期间,县民政局都会拨出救灾专款购买大米,救助那些生活困难的“五保户”和困难户等。“发放救灾粮本来是政府对灾区群众的一种关心,是为了保证他们的生活不出问题,避免出现什么非正常的情况而提供的,怎么能再拿出来卖呢?”

  张世标向记者表示,民政局将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绝对不让救灾粮成为任何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本网也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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