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7月22日讯(阳光重庆记者徐兴渝) 7月14日,华龙网“阳光重庆”报道了在大渡口春晖路豪俊阁小区一家居民住房内,开设有一家没有任何合法营手续的“托老所”。近日,记者从重庆市民政局了解到,重庆暂时没有开设“托老所”的相关规范出台,目前,无照经营的“托老所”,必须达到养老机构的要求,才能继续营业,否则就停业。
无营业执照需整改或停业
7月14号,记者报道了在大渡口区春晖路豪俊阁小区内,私人开办的“托老所”--“夕阳红”温馨园在没有任何合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接收10多名老人入驻的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重庆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慈善处廖姓调研员表示,根据《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办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同时到民政部门备案。
“像‘夕阳红’温馨园这种小型养老机构,既没有在工商部门办理过登记手续,也没有在民政部门备案,属于无照经营。”廖表示,民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监管。
据悉,根据规定,凡是像这种无执照的,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然后开展经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要求改善设备设施,达到条件进行登记备案以后再进行经营;对于改进完善都还达不到要求的或者拒不改进的,进行停业。
养老机构缺口超过3万
有需要才有市场,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夕阳红”温馨园这种私人办理的“托老所”,虽是无照经营,但是在当前养老服务机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它实际上满足了小区内老人们的养老服务需求。
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和空巢家庭的出现,传统的社会福利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已经完全不能满足人们迅速增长的需求,养老服务业亟需更新。正是由于养老服务业的缺口才带来“夕阳红”温馨园这种“养老所”的兴起。
记者从大渡口区民政局了解到,这一问题目前已经逐渐成为一大社会现象,仅大渡口一区,近年来就出现了十多家类似的“养老所”。
在采访中,市民政局方面也承认,重庆在养老服务产业方面缺口很大。“2009年底,全市老年人口513万,其中城镇200万。”廖姓调研员介绍,按照调查,老年人对于基本养老机构的需求大概占到3%,也就是说,城镇需要6万张床位,而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只有2.6万张,缺口非常大。
推居家养老服务
面对这种情况,民政部门是如何考虑的?廖调研员介绍说,在发展养老机构的同时,民政部门正在探索养老服务方式的创新,主要是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主要是在各社区建立社区托老所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此为平台,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照料服务和文化娱乐。”廖介绍,通过这个平台,老人们既可以到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享受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也可以足不出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个案服务。
这种社区居家养老收费如何,廖调研员回应说,对于社区居家养老,主要采用的是低偿服务或者是无偿服务。
目前,全市已经开办了近139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托老所。
托老所地位存尴尬
但是,由于这种居家养老模式目前仍在探索当中,民政部门也没有对其进行审批,存在一定的隐忧。
“社区托老所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这让人总觉得不踏实。”九龙坡区某社区托老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专门去过工商部门咨询托老所办理执照的问题,工商部门回复说应该去民政部门登记,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拿到执照。该工作人员认为,只靠登记并不能保障托老所的地位。
没有明确的身份,有的居民会产生质疑,如果相关部门来查,托老所肯定处于弱势。该工作人员希望,托老所能尽快“资质化”,通过注册和发放牌照,给托老所一个“名分”,起码说明托老所是合法的,是能够存在、发展下去的,在解决矛盾纠纷时肯定也会好些。
“否则,一旦出了问题谁来承担?”该工作人员说,没出事大家都高兴,但要出了事,责任在谁呢,社区是不是就得承担所有的责任?托老所建设肯定要走社会化的道路,权责担负明确。
托老所正在进行市场探索
此外,什么样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开设托老所?需要有什么样的资质?托老所需要符合什么样的行业规定?廖姓调研员表示,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出台。
“托老所的发展还在探索阶段,目前仍以社区为主,进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廖姓调研员说,由于目前对于“托老所”没有相关的文件出台,所以对其设备、规模都无法做出准确的规定,因此,在吸引社会力量的时候存在弱势。
廖表示,目前,社会力量来开设“托老所”,就只能按照办养老机构的标准来。不过,托老所要做成产业化、市场化,这个过程光靠企业或光靠社区,都肯定不行,民政部门表示,只有等国家相关规范出台之后,重庆方面才能制定相应的文件条例,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产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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