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16, 2010

26高校将定“办学宪法”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昨天,教育部公布,北京大学等26所部属高校,将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建设。

  26高校要建大学章程

  据介绍,大学章程相当于高校“宪法”,对学校办学目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有明确规定。我国清末民初的京师大学堂和1949年前的国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交通大学,都有各自章程。目前,国内只有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少数高校拥有章程。

  依照昨天教育部公布的名单,北大、北师大和湖南大学等26所部属高校要建立健全大学章程。

  北大曾计划自推章程

  据了解,北大原计划在2008年出台自己的大学章程。随着校长的更换,新任校长周其凤考虑到当时国家正在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议学校放缓。他曾解释说,《纲要》会对大学的使命、目的、学校管理体制等方面作出规定,北大应该在此基础上制定章程。

  周其凤表示,《北大章程》将明确北大使命、培养什么样的学生等诸多根本性问题。他说,章程是一个学校根本,涉及有关党委、教代会等方面规定。

  另有高校将试点人事改革

  教育部公布的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名单中,清华等八所部属高校要试点岗位分类管理制等;黑龙江大学等三所高校及长春理工大学要探索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湖南大学等3所高校将试点改革学科建设绩效评估方式等;黑龙江将试点构建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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