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8月6日电(记者 张建)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吉林省刚刚下发了《关于积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其中城市和农村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在纳入当地棚户区或泥草房改造计划基础上,每户一次性给予20000元补助。因灾损坏房屋维修,按损坏程度每户给予1000-3000元维修补助。
该意见以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以衣、食、住得到基本保障,生活安定为目标,主要把这次洪涝灾害导致住房、吃饭、穿衣、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受灾群众,要把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重点。
据介绍,本次安置分为应急安置、过渡安置、入住安置三个阶段。争取今年入冬前最迟到明年6月份,完成倒塌房屋恢复重建;损坏房屋今年9月底前全部修复,使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对入住后生活确有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另外,对因灾遇难人员免收丧葬费,每位遇难人员包括失踪人员按规定由国家一次性给予家属抚慰金5000元。
此外,政府在积极争取国家救灾资金支持的同时,加大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筹资力度,努力拓宽救灾资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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