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7, 2010

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法院判决就是面向大众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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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法院判决就是面向大众的作品

  田成有

  1965年4月生,男,汉族,云南省富源县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致公党中央委员、云南省委副主委,云南省高院副院长。

  这只是云南法院系统一次普通的征文比赛,却因附着“网络”、“司法新闻人”、 “官员实名上网”、“公民记者”等名词而备受关注。背后的推动者是省高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成有。

  近日,“会泽杯·云岭法官为人民”征文颁奖活动在会泽举行,作为“云南法院网”建站以来最大的一次活动,全省法院宣传人士云集。“在媒体和网络狂欢的时代,法院要向公众打开大门。”“培养写作型法官,宣传工作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第二条战线!”活动交流会上,田成有如是说。这位大法官,曾在4年前推动了云南法院网的建立,要求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而早在多年前,他就实名开办了“成有论法”网站,与网民在线交流。

  在舆论井喷的时代,处在“传媒聚光灯”和“大众麦克风”之下的人民法院,会采取什么新的思路来应对?活动结束后,本报专访了田成有。

  关于舆情

  打开大门,不要藏着掖着

  “一个公正透明的判决胜过一部教科书,我们要的就是传播,为什么要害怕呢?”

  云南信息报(下称云信):这次推动云南法院网建设的征文活动、以及之前的裁判文书上网、“成有论法”网站的完善,一系列动作能看出您对新媒体和网络的重视。初衷是什么呢?

  田成有:就是让司法更公开。当今社会,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是大趋势。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都能获取信息。自己不说,别人会说;政府不说,百姓会说;媒体不说,网民会说;国内不说,境外会说。有意封锁隐瞒,只能更加证实民间的猜疑和想象,只能便宜那些小道消息的传播,加剧民众对法院的不信任。我认为,如今法官不仅要更多利用互联网去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更要逐渐将这种运作模式明确化、制度化、纵深化,使网络民意最终在公共决策和政策中体现。

  云信:某些官员对实名开设网站会有许多顾忌,您有这些担心吗?裁判文书都上网,面临千万双眼睛的监督,怕不怕出什么问题?

  田成有:这只是一个观念问题。一个简单的案件,当事双方赢在哪里,输在何处,法院的判决就是一个面向大众的作品。当事人是读者,当事人的亲戚朋友、社会大众都是读者。一个公正透明的判决,让当事人心悦诚服,效果胜过一部教科书,我们要的就是传播,而且是最大范围地传播,为什么要害怕呢?

  云信:有人说某些官员实名开微博、办网站有“作秀”的嫌疑。您怎样看这些说法?

  田成有:别人怎么说不管,我只是要给民众一个倾诉的渠道。在我的网站邮箱里,每天都会有几十封电子邮件,这其中既有法律同行的探讨,也有当事人发送的咨询或申诉材料。如果当事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映,这里面一定有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

  云信:在“每个公民都可当记者”、舆论井喷的时代,您认为法院应采取什么新的思路?

  田成有:法院作为一个纠纷解决的场所,作为一个表达与实现正义的场所,应该是不惧怕民众的。这是一个媒体和网络“狂欢”的时代,防得了省内的,防不了省外的,防得了打招呼的,防不了没打招呼的,防得了传统媒体,防不了网络。因此要向新闻媒体、向民众打开大门,接受监督,不要藏着掖着,本来没有什么,别人还以为你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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