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1, 2010

11个部门将开展公开遴选试点工作 计划遴选30人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开展公开遴选试点 11部门招录30名公务员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国家公务员局12日发布公告称,为探索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公务员选拔培养链,进一步优化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推进公务员转任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开展公开遴选试点工作,从省级以下机关遴选优秀公务员到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根据各部门用人需求和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外交部、教育部、农业部、文化部等11个部门将开展公开遴选试点工作,计划遴选30人。

      此次招录的报考范围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区)、乡(镇)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及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满3年(2007年8月31日前任职)的公务员。其中,省级机关公务员还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央设在地方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至25日,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12日。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http://www.scs.gov.cn/gklx2010),或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点击“2010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专题”进入报名系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设案例考试一科,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由各遴选试点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各遴选试点部门还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如果不加试,半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做好公开遴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推进公务员转任工作,有利于拓宽公务员选用视野,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有利于逐步解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比较单一、经历比较简单的问题,有利于形成从基层选用人才的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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