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设备价值2.3亿元 可塞进集装箱 方便运输 日本相关负责部门向本报披露——
日方“移动式销毁”将在南京启动
日本遗弃在华60多年的化学武器,终于要在今年开始销毁了。第一枚销毁工作在哪进行?具体销毁过程又是怎样的呢?
记者昨日连线日本内阁府大臣官房遗弃化学武器处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本报披露了详细的销毁计划。
据该负责人介绍,早在2009年初,中日双方经过协商,决定于2010年年底前,在江苏南京展开第一次日本遗弃在华化武的销毁工作,以“移动式销毁”方式进行。
根据《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化公约》)的规定,日本有义务处理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
所以,日本遗弃在华化武销毁工作中,日本将作为作业的主体,向中方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支持。我国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将担任协助的角色。
据日方公开的资料显示,经日本政府招标,最终由神户制钢所负责移动式销毁设备的生产工作。
移动式销毁设备于2009年2月开始生产,当年9月底完工,耗资29.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3亿元)。该设备的最大特点是可以塞进集装箱,方便到各处对遗留化武进行无公害的销毁处理。
■深度点击
为何在中国销毁?
早在1999年中日双方谈判时,中国就要求日本将化武运送回日本进行销毁。
然而日本声称国内法禁止化武入境,国民也难以接受,加之遗弃化武长年在地下和水中掩埋,大多严重锈蚀变形,有的已出现渗漏,运输难以确保安全。因此,请求中方允许在中国境内销毁。
最后中方出于尽早处理此事的考虑,同意将化武在中国境内销毁。
专家观点
销毁进度严重滞后
“第一枚化学武器销毁只是一个开始,未来任重道远,不容乐观。”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研究部主任、中国著名智库三略研究院专家藤建群上午对本报记者表示。
根据《禁化公约》规定,自1997年生效起,日本应在10年内,也就是2007年之前完成对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的销毁工作。然而,日方通过向相关组织申请,将期限延迟至2012年。
藤建群说,受销毁费用、技术和数量三个因素的制约,日本在华遗留化武销毁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目前看来,日本很难按规定日期,即在2012年4月29日前完成销毁工作。
本版文/记者 陶韵西 实习生 赵展
具体销毁过程
1运送
从临时保管库中取出化学武器
注:只有这步工作由中方完成,其他步骤均由日方操作
2拆包
将化武在封存时包裹的包装材料剥除
3爆炸
化武在装填装置上,通过机械运送到爆破炉里引爆,其内的化学成分全部释放出来
4膨胀
爆炸后产生的大量气体进入到膨胀腔内
5消毒
气体进入高温排气装置,在此处得到最全面的“消毒”。气体中的毒性成分通过其他的化学物质被中和
6过滤
基本无毒的气体进入低温排气装置,利用活性炭去除杂质
7排放
过滤后的气体将被排放到空气中
8善后
销毁中产生的弹片、废液统一运送到吉林省哈尔巴岭,利用大型设备处理
拆装方便
移动式销毁设备的每个必需部件(如预处理装置、爆破炉、排气处理设备、发电机等)都被设计成方便装进集装箱的结构。通过拖车的运载,可到达中国各个需要化武销毁的地方
只有这里是之前就建成的,整个作业现场就搭建在化学武器临时保管库附近
制图/肖霄
地下毒剂屡屡伤人 齐齐哈尔“8·4”事件最著名 受害人不愿子孙受“遗”害——
伤口永不愈合“多次想自杀”
“毒气弹毁了我的一切,丈夫和儿子都离我而去!”齐齐哈尔市废品收购站的老板——33岁的牛海英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2003年8月4日,5个生了锈的金属桶竟然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
那几个金属桶是侵华日军遗留下的毒气弹,这些毒气弹共致49人受害,其中1人死亡,整个中毒事件被称为齐齐哈尔“8·4”毒气事件。
这起事件是和平时期发生在我国的第一起特大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中毒事件,给受害者留下了长期的身心创伤,中毒后症状永久无法治愈,每天都要忍受各种病痛的折磨,甚至因此失去爱人和家庭。
近日,几名“8·4”事件受害人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讲述了自己的悲惨经历。
●事件背景
齐齐哈尔“8·4”事件
2003年8月4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民航路的北疆花园住宅小区施工,过程中挖出5个生锈的金属桶,施工造成铁桶破损,桶内液体洒到土壤上。
这几个金属桶先后被废品收购站商贩接触,被桶内液体接触过的土也接连被多名当地人拉走用于修葺房屋。
整个过程中所有接触过金属桶和污染土的人,包括妇女儿童,都出现了剧烈的毒气中毒症状。
事后,金属桶被证实为侵华日军遗留的装有糜烂毒气——芥子气的毒气弹,属于生化武器。
●受害人讲述1
讲述人:牛海英
人物背景:2003年,牛海英在齐齐哈尔市经营着一家废品收购站。
8月4日她从商贩李贵珍处收购5个已经生锈的金属桶。她和收购站的人在拆卸金属桶的过程中严重中毒,住院后皮肤出现烧伤脓肿、呼吸困难、流泪不止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芥子气糜烂剂中毒。
现在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无法治愈。
一打开金属桶“什么东西冲进脑子里”
“日本人埋在中国的那些毒气弹毁了我的一切,我丧失了劳动能力,丈夫和儿子也离我而去!”在30分钟的采访中,牛海英吐痰、咳嗽不止,她强忍伤痛对记者说起自己的受害经历。
2003年8月4日早上,李贵珍夫妇送来刚从工地收购的5个铁桶,并排放在牛海英所经营的收购站门口的地上。李贵珍夫妇建议把铁桶分解后分别称重再卖,三人打开铁桶,却闻到一股呛人的类似芥末的味道直冲出来。
“当时的感觉就好像什么东西猛烈地冲进自己的肺腑、脑子里一样!”牛海英回忆说,当天中午,她就觉得口渴难忍,头晕脸烫四肢无力。当时正值夏天,牛海英以为自己中暑了,李贵珍则是满脸通红、走路踉跄,还吐个不停,牛海英还以为他是酒喝多了。
到了晚上6点多,牛海英发现自己的脸肿得没了形,眼泪狂流不止。她这才感到害怕,去了附近医院,并报了警。
在齐齐哈尔市203医院,她看见了早就被送来抢救的李贵珍。这时的李贵珍已全身98%烧伤,一个肺都“烧”没了,这让牛海英非常害怕。
8月5日早上,牛海英觉得腹部疼痛,一摸发现是一个小水泡。这个水泡下午就变成了鸡蛋大小,大夫将其挑破,里面窜出一股股浓重的臭鸡蛋味儿,疼得她哭嚎不止。随后,牛海英就被医院隔离了。
和牛海英一起住进203医院的李贵珍在住院第18天时,由于肺功能迅速衰退、全身重度烧伤不治身亡,死时还不到30岁。伴随着这个骇人的消息,不断有接触过铁桶或者沾染泄漏液体的土壤的人被送进医院,这让牛海英非常恐惧。
丧失劳动力 伤病永远无法治愈
医院给出的结论是:“芥子气糜烂剂中毒、免疫力低下,不能治愈。”她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经营废品收购站了,体力完全不支,别说干重体力活,就是走路时间长了都会感觉异常疲劳。由于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让她对生活一下子丧失了信心。
就在她最脆弱最需要家庭的温暖的时候,丈夫却提出离婚。万般无奈下,她答应了离婚的要求。丈夫怕牛海英的精神状况不好影响到儿子的成长,还将儿子带走。
身体上的痛苦已经让牛海英难以承受,残酷的现实更是令她心力交瘁。“8·4”事件至今已过去7年,但她一直被无法治愈的各种病症折磨着,浑身无力、免疫力低下、长期靠吃消炎药来抗感染、呼吸道干涩疼痛,眼睛也得长期依赖眼药水。
牛海英气愤地说:“每个中国人都有权利让日本政府把毒气弹全部拿回日本,不能够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哪怕我不要钱,我也不希望再有中国人像我一样深受其害!”
●受害人讲述2
讲述人:杨树茂
人物背景:齐齐哈尔市人,2003年他在做炒货生意,事故当天去挖出金属桶的施工现场拉土修房子。他拉回家的是被金属桶流出的液体污染过的土壤。土壤的气味致使他身上多处烧伤,呼吸困难。
呼吸系统被严重损害,至今没有劳动能力。
“多次想自杀想到父母孩子才努力活下来”
本来卖炒货一年可以有10多万元的收入,杨树茂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然而在中毒以后,他的生活就完全变了样。
虽然他拿到了日本政府赔偿的13万人民币补偿款,但光住院费就花了6万多,再加上7年的医药费,最后不仅搭上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还负债20多万。
后来生活越发艰难,妻子也离他而去,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现在,眼看着孩子因为家里没钱被迫放弃上学,杨树茂感到无限痛苦和绝望。
杨树茂哽咽地告诉记者:“有好多次,我都想过自杀,但一想到家里年迈的父母和两个孩子,最终还是决定努力活下去!”
杨树茂激动地说:“我要求日本政府马上清除遗留在中国的毒气弹、毒气桶,不能让我们的同胞甚至子孙后代再像我们一样深受其害!”
律师连线
日本法院先后审理14次结果让人难接受
律师团日方律师代表三坂彰彦告诉本报记者,他们对“8·4”事件提起诉讼,主要不是为了要钱,诉讼目的不是要求一次性赔款,而是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希望日本政府可以承认在这个案件中负有法律责任,并制定相应赔偿政策,保障受害者以后的生活。
三坂彰彦介绍说,从2007年1月25日至今,日本法院为“8·4”事件进行过14次审理,先后有16人上庭作过证,日本法院的法医也最终证明,受害者的健康与芥子气有必然因果关系。
三坂彰彦表示,按照日方法院以往做法,既然已经承认了事实和责任,就应该顺理成章地答应原告的要求,但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在这次诉讼中却否认了政府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让人觉得非常奇怪,也难以接受。
三坂彰彦还说,虽然中国受害者跑到日本的法院去状告政府,对于法院来说就是一件前所未有的问题,但是此次诉讼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就是“8·4”事件的事实第一次得到了日本政府的承认,这对于受害者下次再提起诉讼也提供了非常有利的铺垫。
继续上诉面临重重困难
那么,继续上诉的胜算把握又有多大呢?律师团中方代表罗丽娟说,由于“8·4”事件关系到中日两国政治、经济等诸多方面因素,再次提起诉讼,有无胜算是个很微妙的事,无论结果怎样都在情理之中。
据介绍,该案律师团还见过许多日本政府议员,他们从个人角度都对受害者表示出极大同情,但同时也认为,案件涉及中日两国间关系,因此解决起来也相对困难。多位日本政府议员均表示,希望不要通过诉讼形式,而是通过政府交涉的方式制定相关政策,来解决此事。
侵华日军在华遗弃化武部分伤人事件
时间 地点 事件
1950年5月 齐齐哈尔市原黑龙江省第一师范学校挖出两个毒剂罐,造成1死7伤1974年10月30日佳木斯市 全船工人在河道作业时受到毒气弹泄漏液体伤害
1982年7月16日 牡丹江市 工地挖出的毒气罐被打开后,4人受到芥子气伤害
1987年10月 齐齐哈尔市挖煤气管道时发现了一个毒剂罐,造成8人中毒
1995年8月29日 双城市 周家镇发生化学炮弹爆炸,1人死亡,2人留下残疾2003年8月4日 齐齐哈尔市一建筑工地挖出5个毒气罐,导致49人受害,后1人不治身亡2004年7月24日 敦化市 4名男孩发现一枚毒气弹,两名男孩被泄漏的毒液灼伤
本版撰文/记者 李莎 实习记者 郭悦
日遗毒弹埋中国遍布15省区
“日遗化武危害中国已达60余载,伤人事件频频发生,相关地区生态环境长期遭受污染。”日前,在荷兰海牙举行的国际禁化武组织第59届执理会上,中国驻荷兰大使张军的发言让日本在华遗弃化学武器问题再次成为热点。
日遗化武问题时刻影响着中日两国,危害着中国人民的生命安全,那么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分布在哪些角落?它们长得什么样子?会有哪些危害?挖掘过程又是怎样?
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外交部、日本内阁府等专门机构后发现,仅遗弃的化学炮弹就超过40万枚,而全部遗弃化学武器分布在15个省区的58个地点,目前已经挖掘出4.7万枚化学武器。
记者在采访中同时获悉,第一枚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销毁工作即将启动。这对中国人来说虽然是个喜讯,但彻底解决日遗化武问题仍任重道远。
现状
遗弃化武分布15省区仅炮弹就超过40万枚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华日军违反国际法,多次使用化学武器。根据历史资料记载,有确切使用时间、地点及造成伤害情况记录的多达1241例,造成中国军民伤亡高达约20万之众。
1945年日本投降后,日军将大量化学武器掩埋在中国。根据中日双方专家的探测,仅化学炮弹的总数就超过40万枚。
日本政府为处理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于1999年3月成立了内阁府大臣官房遗弃化学兵器处理办公室。
该办公室的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2009年12月,在中国15个省区的58个地点发现了日本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
其中以东北三省最为集中,几乎覆盖了中国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和东南沿海的大部分省区。
2000年12月起,日方共实施了22次来华挖掘回收工作,总计挖掘出4.7万枚遗弃化学武器。
目前,这些化学武器在中国的临时保管库中保存。
进展
中国外交部证实首枚销毁工作年内启动
7月19日,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院长倪百鸣在接受媒体专访时透露,第一枚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销毁工作即将启动。
倪百鸣说,根据国家和军队的总体部署,该院承担了大量协助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工作。这个任务越往后越艰巨。从今年的情况来看,主要的任务是要启动第一枚化学武器的销毁。
倪百鸣还表示,该院同时将协助日方在吉林、河北、黑龙江等地进行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探测、挖掘、鉴定和保管工作。
中国外交部于2000年1月设立“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处理办公室”,目的在于处理遗弃化学武器。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证实,中日双方就销毁化学武器问题已经取得一定进展,确实将在今年内对遗弃化学武器进行销毁。
日遗化武分布图
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挖掘工作需要进行严密的调查与周全的准备,下面以吉林省哈尔巴岭的挖掘工作为例,由日本内阁府大臣官房遗弃化学兵器处理办公室的负责人介绍挖掘工作的过程。
此次挖掘工作开始于2008年7月28日,到8月25日结束,持续近一个月。
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种类及杀伤效果
毒气弹
日军内部称呼:黄色药剂症状:使皮肤大面积溃烂,吸入后会引发肺水肿导致死亡
窒息弹
日军内部称呼:蓝色药剂症状:对咽喉、支气管产生强烈刺激,致使窒息死亡
血液弹
日军内部称呼:茶色药剂症状:对体内铁离子产生影响,导致细胞无法呼吸,从而致死
呕吐弹
日军内部称呼:红色药剂症状:对眼睛、鼻腔等造成刺激,产生呕吐、咳嗽、头痛、胸部压迫感等症状
催泪弹
日军内部称呼:绿色药剂症状:对眼睛造成刺激,使其产生剧烈的疼痛,如果大量吸入会暂时性失明
本版撰文/记者陶韵西实习生赵展制图/毛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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