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7月14日电(记者 张钦)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14日通报称,宁夏公安机关经过近半年的整治,全部收回外借给部分市、县党委、政府及财政、交通、金融等单位的警车和警车号牌,解决了长期以来警车、警车号牌外借这一老大难问题。
据自治区公安厅督察总队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公安厅在整顿宁夏警车、警车号牌外借中发现,部分公安机关违反规定,将警车和警车号牌外借给其他部门、单位,主要是:部分市、县党委政法委,市、县政府,以及财政、交通、金融等单位。自治区公安厅督察总队根据牌照号码逐一收缴,截至目前,共收回外借警车3辆,外借警用车牌45副。
另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原设公安处被撤销后,自治区交通厅、市、县(市区)依然使用警车、警用号牌和警灯。自治区公安厅督察总队收回警车号牌33副,拆除警报、警灯。
据介绍,截至目前,宁夏共有36名民警因警车违规涂、警车号牌多挂、警车私用等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奉、停职等处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